在節奏教學中幾點值得注意的事

在節奏教學中,不少人往往以數學的方式計算時值,用各種不同的節奏填滿每一小節,以致在最後一小節中出現一些將節奏停在最後一拍(即弱拍)的情況(例:),這其實是不適當的,違反了西歐傳統的強拍感覺,應該是停在「強」拍或「次強」拍上 (例:),或者根本不要停在「句」上,而當作「節奏型」將動力順勢帶下去(例:)。

基於我們一貫的「音樂性高、實用性強」,以及「一切從音樂出發」的編書原則,我們希望舉一些實例來說明如何運用不正規節奏的問題:

  • 當兒童初學節奏時,是先學四分音符(當作一拍),再學八分音符(半拍)的。由於年幼,他們尚未有穩定的一拍感覺,不能準確地將分成,所以先拍再拍(即),對他們來說較容易掌握。作為入門,這個強弱倒轉的節奏是可通融的。
  • 同樣,學十六分音符(四分之一拍)亦如是:先學,再學,因為只有在先拍再拍時,才會有拍準平均時值的決心,還有一個重拍的落腳點,否則拍完後,不知身在何處,不知是否拍完。
  • 西歐音樂在進入巴洛克及古典時期後,節奏方面再也不像中世紀及古代中國音樂那樣自由飄逸,而是有嚴格的強弱循環規定的。
    在二拍子中皆是不正規的節奏:
    註:(強)和(弱)倒轉
  • 不正規的節奏不是不能用,若作曲家有意地運用是可以的,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在相應的地方連續用兩次,例:

  • 如果只用一次「不正規節奏」的話,必須十分謹慎,要從「旋律線條」及「和聲內容」上來考慮,例如:布拉姆斯《搖籃曲》的結尾:

    此例第一拍太密,強拍落在第二拍上,是不正規節奏。雖然強拍是落在第二拍,其實整個線條是:

    現在只是在 f 後面加了兩個裝飾音 s f 而已。
  • 如果在三拍子,停在第二拍或第三拍上也是不正規的節奏。不過,要是在下面配上主和弦便可以了:
    註:這兩個都是陰性的終止
    在這裏, r 音是和聲外音,裝飾主音 d 而已。
  • 此外,西歐音樂為了保持一定的強弱關係的平衡,一般來說,「強拍的位置會疏些、弱拍的位置會密些」,如相反的話,必須減少在強拍上出現節奏後帶來的動力,例如:
    可改為
    可改為
    可改為
    從以上我們看到,本來停在 的感覺,由於改成 ,就將動力繼承下去了。
  • 最後要提一提關於「節奏句」及「節奏型」的問題:
    節奏句:如果是「後句」,最後一小節要有一定的結束力量;

    如果是「前句」,最後一小節的結束力量可相應減少。
    節奏型:可以不考慮結束的力量,但仍不應將強拍感覺加在弱拍上。
    現舉例說明:
    中的 用在首拍是不正規節奏
    1. 以上這個節奏如用在三拍子「後句」的最後一小節,有結束力量,但停在第二拍上,
    1. 不符合強、弱、弱的規定,欠佳。
    2. 如用在三拍子「前句」的最後一小節,改為 可通融,稱作
    2. 「節奏型」更佳。

  • 有一點大家都可以感覺到的是,最後一個音符如少於八分音符 (例如 )是很極端的,只能稱作「型」,不能稱作「後句」,即使稱作「前句」也十分牽強。
  • 因此,在小學音樂教學中,最好不要用「節奏句」、「節奏型」這兩個詞語,以免混亂,只要稱作「節奏」便可以了。